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我看见你的呼唤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1

    么难过了。

    一直到八点,他们才回了别墅,别墅里是黑色的,但连燕总怕沈逸明躲在黑暗里,像上次那样,说一句“舍得回来了”,可沈逸明不在,他没有回家,不像之前那样待在家里守着他们。

    他们像以前那样洗漱,躺在一个被窝里,现在是夏天了,难免热,可他们不怕热,外面是蝉鸣,他们在床上抱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还要笑,傻里傻气的。

    沈平格的暑假来了,为时三个月,可连燕还要准备考试,期末考试完的那一天,沈平格带了他去杜成周表哥的酒吧,这里有他们好多回忆,沈平格和杨志他们选择在这里办散伙饭。

    连燕问:带他去是不是不太好?

    “都带你来这么多次了,”沈平格笑着说,“现在才担心这个问题啊,没关系。”

    的确,杨志他们也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示介意,杨志给他点了甜筒,可连燕执意要冰酒,要银色子弹。酒要来了,他不喝,只是端着,闻着酒味儿,看着他们聊天。

    忽然沈平格看向他,招呼他过来,连燕茫然的走过去,而沈平格站起来,轻轻揽着他的肩膀,底下坐着的人是杨志、谈云,还有趁假期回来的杜成周,没有陈幼,这一幕连燕几年后也记得清楚,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杨志说:“平格,你要干嘛?”

    沈平格的声音很清晰,在笑:“介绍一下,这是连燕,我男朋友。”

    连燕仍处于茫然里,心跳却一下快起来,紧张的快要站不住,沈平格吻住了他,触感是真实的,连燕从梦中醒过来,又强烈的想哭,哽咽的声音被吞下去,他听见了鼓掌声,这次不是以前那种看热闹的起哄声,是真的在鼓掌,谈云说:“行啊,真有你的。”

    连燕晕晕乎乎坐回去,脑袋里稀里糊涂,把那一杯银色子弹里的冰块吃掉了,又喝掉了酒,更晕乎了。

    “**妈啊,”杜成周还没回过神,他一年没回来了,对这儿的一切也不熟悉,也没人和他说,又骂了句脏话,“真你妈的,我cao啊。”

    杨志说:“我之前一直觉得你们闹着玩的——你是整真的啊!”

    “真的啊,”沈平格说,“感情还有假冒伪劣?”

    “cao,”杜成周还没回过神,“cao,你妈的,靠。”

    过了很久,杜成周才说:“我不太能理解。”顿了顿,又说,“不过,尊重你们。”

    杨志在旁边吆喝,“Peace&love,respect!”

    这时候天还是黑的,在包间里看不到外面,但连燕确定月亮一定是圆的,无风,还确定而且他们会在一起很久,并且永远相爱。

    作者有话说:

    第103章

    连燕发烧了,温度计从腋下取出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夏天天黑的晚,连燕看到了外面黄昏天色,在视野里烧开,沈平格在他耳边说:“三十八度三。”

    他们按照既定计划那样,高考完就去北京了,没坐高铁和飞机,坐的是火车,沈平格很少坐火车,联想到了连燕来找他的那次,问:“那次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吗?”

    连燕点头,于是沈平格和他换了位置,让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从他们那儿到北京费的时间是十二小时,早上坐的火车,火车上嘈杂,沈平格似乎有些晕车,靠在连燕肩膀上睡觉,又皱眉觉得不舒服。

    “下次还是坐高铁吧,”沈平格低声,“这儿吵死了。”

    首先去逛的肯定是大学,尽管成绩还没下来,但连燕确信沈平格会有个好成绩和光明的未来,他们这次出来旅游没带多少钱,沈逸明没有同他们和解,只是互相僵持着,钱财带多了,难免像私奔,于是去学校的时候是坐的公交车,路过了中关村。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挨在一起的,连燕看到了北京大学门口的参观队伍,浩浩荡荡,戴着顶红帽子,拿着同色旗子,小喇叭喊着集合,特别热闹。先去了清华,连燕记忆力不好,他记不住具体的地点名称,只记得在校园里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孩子,掉了颗牙,漏风,还朝他笑,沈平格帮他取下了挂在树上的风筝。

    还有个池子!连燕记得这个,记得很清楚,池子旁边有铺张开的字画,用石头压着,正在风干,连燕蹲在字画旁,碰了碰上面的字,力气很轻,怕把纸张碰碎了,那张纸上写了“格物致知”四个字。

    他们坐着地铁回宾馆,地铁票不是他买的,一切都是沈平格的安排,他只需要跟在沈平格的身后,确保自己安全。在地铁上,沈平格问他,更喜欢北大还是清华。

    这个问题徐梅小时候都没问过他,连燕认真的思索起来,想到一半觉得好笑,和他说:是哥哥上大学,又不是我。

    最后思索出了结果,他说:清华。

    “为什么?”沈平格的手撑着下巴,静静的看着他。

    连燕脸红起来,这么久了,他扔不习惯沈平格这么一直看着他,他捂住沈平格的眼,在他手心写:格物致知。

    有点幼稚,不上台面的小心思,沈平格笑个不停,说:“嗯,好。”

    住的宾馆和他们之前呆的不一样,环境很好,他们在那张床上接吻,晕晕乎乎的,衣服都掉了,像原始人一样赤裸抱在一起。

    他是在那天晚上发烧的。

    大抵是水土不服?穿的太少?或者晚上冷气开的太足。什么似乎都能成为诱因。

    三十八度三。

    沈平格抚摸他的头发,说:“我们该回家了。”

    发烧的病人有理由发脾气,连燕抽抽搭搭的哭,哭的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就是摇头,不肯回去,也不肯听沈平格说话,捂着耳朵,还要腾出空来擦眼泪,平白带了几分好笑。

    “为什么不想走,”沈平格轻声说,像在聊天,“因为我会在这里吗?”

    连燕睁开眼,眼里都是蓄积的泪水,透明的,又顺着眼角朝下流,委屈的点头。

    “可你想想啊,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所以无论我在哪里,都是一个样子的,”沈平格替他擦眼泪,语气像是在哄幼儿园不肯吃饭的小孩,“你不会弄丢我,在哪里都一样。”

    明明是很简单的逻辑,连燕却有些听不懂,只是茫然的听他说话,哭也忘了,半晌点点头,一边打哭嗝一边抱着他,如果他嗓子是好的,一定得黏黏腻腻的喊,哥哥哥哥。

    第二天他们坐了高铁回去,连燕一直在睡觉,躺在沈平格怀里,这次倒是乖了,只是睡了也不安稳。但一回家,没几天,他的发烧就好了,活蹦乱跳的,连燕怀疑身体在和他作对,气得在床上翻了好几下,沈平格说这个叫犯冲。

    “你和那个地方犯冲,”沈平格说的很慢,“怎么办呢?”

    连燕眨眨眼,从床上跪坐起来,搂住他的脖颈,亲他的耳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