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七零小锦鲤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2

分卷阅读222

    过一阵子,后来听说大队有不少人家的狗都被药死了,药死的那几条狗还都是长得特别凶猛的体格,沈树枝也有点害怕,怕有人拿药毒死狼珏和狼雪。

    慢慢地她也看开了,她觉得狼珏是条有灵性的狗,既然它喜欢在山里待着,那就让它待着吧,只要晚上回家就好。

    但从前两年开始,狼珏也不常回家了,无他,人家当爹了!自从当了爹,狼珏就减少下山次数,不是它不喜欢待在顾家,但这一片区又不是只有顾家一家人,顾家人喜欢它,却不代表别人也喜欢它!它自己怎么着都行,媳妇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它有了孩子,心里就有了顾虑。

    狼崽崽们还小,没有自保能力。等它们长大以后,要是喜欢待在顾家,那就去顾家待着,要是不喜欢,那就回到山林里,就像当年的它一样。

    就这样,狼珏和狼雪搬离了顾家,在深山里安了家。每隔个十天半月的,狼珏会带着猎物下山看望大家。

    顾瑾华经常听沈树枝讲述狼珏的故事,讲它当年大战小偷的勇猛事迹,听得顾瑾华心生向往。每次狼珏下山,他都抱着不撒手,恨不得跟着它去山里住几天。

    别看狼珏平时蠢萌蠢萌的,但它很通人性,对顾瑾华这个比它儿子年纪还小的弟弟很是爱护,两兄弟关系特别好。

    这会儿看到母狼,顾瑾华以为是狼珏下山了,他立马就扑了上去,“狼珏别走啦,我养你,我长大了,挣工分养你!”

    “噗!”顾瑾玉一个没忍住,笑喷了,她把顾瑾华从母狼的腿上扯下来,阻止他耍无赖,“你知道光狼珏一天要吃多少粮食吗?你想挣工分养它,那一天至少得挣十个满工分。”

    “那我就挣,十个满工分!”顾瑾华在顾瑾玉怀里不停扑腾着,想让他姐把他放下来,“jiejie,你放我下来,我跟狼珏玩!”

    顾瑾玉抱着他走到屋外面,这才将人放下来,“你看清楚了,这不是狼珏!”

    “那它是谁?”顾瑾华这会儿已经看清母狼的长相,确实不是狼珏,母狼看着比狼珏更威严,那双灰蓝色的眸子里透出睿智的光芒,一看就是聪明相!

    “这是狼mama,它是我们的长辈,你要尊敬它。”顾瑾玉把母狼介绍给自己弟弟,虽说弟弟没有喝过母狼的奶,但她喝过啊!她和弟弟是一家人,她和母狼是一家人,换算过来就是:弟弟和母狼是一家人。

    晚饭的时候沈树枝回来了一趟,把两姐弟托给魏家老两口照看,她拿了点东西便匆匆离开。

    ☆、133

    第133章:优越感

    当天晚上,母狼就在魏家住下了, 它显然不习惯睡床, 只趴在床边的脚踏板上。

    一觉醒来不见母狼身影,魏琳琅并不觉得奇怪。母狼高傲而强大, 它愿意让魏琳琅融入人类社会,自己却并不喜欢接触人群。

    事实上, 母狼跟着他走出山谷的行为很让魏琳琅费解,“知子莫若父”, 同样的, 魏琳琅也很了解母狼的性格, 除非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走出山谷,否则它绝不会走出山谷进入人类的生存区域。

    去公社上学的路上, 魏琳琅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样子。顾瑾玉问他怎么了, 他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的疑惑, “mama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狼mama很聪明的, 它既然不说, 那就一定有不说的理由。等到了该说的时候,它总会告诉你的。”顾瑾玉想得十分通透。

    也对!

    魏琳琅无奈地点点头, 现在也只能这么想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母狼不想透露的信息,任凭魏琳琅如何试探都没办法打听出来,它跟人类不一样,人类总有弱点, 只要找准弱点,总能套出自己想要的信息。

    再说就算母狼有弱点,那个弱点很可能也是他……这样一想,魏琳琅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孝,“jiejie说得很对,mama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该猜来猜去的。”

    “趁狼mama在家,我们去副食店买点rou!”顾瑾玉身上正好有两张rou票,能买一斤猪rou呢!

    两人走到大路上,正好遇见其他同学,焦春桃笑嘻嘻地扑上来抱住顾瑾玉的胳膊肘,“小玉你今天早饭吃的啥?悄悄告诉你我今早吃的是rou包子哦,皮薄rou多,一口咬下去,满满都是油……吸溜,特别好吃!”

    “我还带了两个,你和魏琳琅一人一个,你是想现在吃还是中午吃?”

    公社离得远,不像小学就在大队,中午还有时间可以回家吃饭。在公社上初中,中午饭就得在学校解决,但学校也不给做饭,只提供开水,学生们都是自己带饭。

    一般大家带的都是煮红薯,或者杂粮窝头,家境好些的就带白面馒头或者包子,配着开水吃也不怕噎着喉咙。

    “我吃过早饭了现在不饿,等中午再吃吧,我带了水煮鸡蛋,也给你一个。”顾瑾玉并未拒绝焦春桃带来的吃食,今时不同往日,焦家不像以前那样贫穷,虽然也不富裕,但至少能吃饱穿暖。

    焦春桃咧嘴笑了,她用力拍拍顾瑾玉的肩膀,语气豪爽地说:“好姐们儿,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路过魏家大队时,背着双肩背包的魏宝珠从田坎上走来,焦春桃艳羡的目光落到魏宝珠的背包上,“我听说她的书包是从大城市买回来的,真好看啊!”她要是能有这样一个书包该多好啊!

    不过焦春桃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的生活已经比以前好太多了,她很满足。

    “小玉,你也去过大城市,为什么不买个像她那样的书包?”焦春桃这话倒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不解。

    按照她的想法,魏宝珠是很洋气,但顾瑾玉也不差啊!再说顾家条件好,顾瑾玉自个儿又跟着她妈去大城市见过很多世面,听说大城市的供销社都有好几层楼高,里面啥都有,还有许多外国货呢!

    见过魏宝珠的双肩书包,再看顾瑾玉背了几年的挎包……的确没人家的好看。

    “我这个书包还没坏呢,就算坏了我也不买她那样的。”顾瑾玉摆摆手,对背什么书包并不在意。

    但焦春桃特别感兴趣啊,她觉得魏宝珠背那个书包看上去特别像城里娃,多俊啊!顾瑾玉咋就看不上呢!

    “为啥啊!”焦春桃特别不理解。

    “跟咱们厂里生产的藤编书箱比,她那个书包也就一般吧。等这个书包不能用了,我就去买个藤编书箱,就今年刚出来那款,我妈说那款书箱肯定受欢迎,背久了对皮肤也好。”说起厂里的产品,顾瑾玉的语气中满是骄傲。

    厂里生产的成品都是以工艺的精细和复杂程度分出好几个级别,越好的产品价格自然越高,像那种品质最好的货,一般都是销往国外。

    但这并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