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束缚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那怎么后来又到了s市?”他的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敲击着桌面,“x市的发展机遇并不逊于s市。”

    “……因为一些私人的事情。”我抱歉地笑了笑,表示不便明说。

    他抬眸看我,眸光深沉,随即露出了然的神色。

    这家店上菜迅速,不到十分钟,菜品已经一一摆上桌面圆盘。

    “楚先生怎么不坐得近些?”郑洛言随口一提。

    我便换了位置,离他又近了一个座位。郑洛言身上是有香水味的。闻起来像是ck的某一款,清新冷冽。香水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与男人相得益彰,但放在郑洛言身上,确是无比自然贴合。

    明早还得早起上班,郑洛言十分体贴,并没有要酒。

    我们以茶代酒,碰了一杯。

    “郑先生,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我喝下一口茶便正对桌面,等着他先动筷子,我再夹菜。郑洛言好眼光,第一筷子就挑下那盘烤鱼最鲜嫩的鱼腹部位。然后他收回筷子,那轨迹却越发不对。我正狐疑,却眼睁睁看到那块鱼rou最终放进我的碗里。

    我一时怔楞。

    “我想楚先生应该是爱吃鱼的?”郑洛言道,连表情带动作都自然随意,毫无做作。

    我爱吃鱼,却也讨厌鱼腥味,所以配料口味浓重的情况下才会下筷,又不喜欢多鱼刺的鱼种,郑洛言点的是一条烤鲶鱼,夹的又是最嫩的部位,恰恰符合我的喜好。

    “郑先生太客气了。”我一时有些不自然,“郑先生爱吃什么,应该是我夹给您。”

    他看着我的眼睛,似乎忽然有些逼视的意思,勾唇浅笑:“楚先生可以猜一猜我爱吃什么?”

    这只是太寻常的一句话,但我竟忽然心神动摇,手指在桌下握紧,还霎时觉得头有些痛。杂乱无章的东西在脑子里一闪而过,仿佛有什么我想要规避的东西在慢慢地脱离出来。

    他爱吃什么,我又如何会知道?我只能猜。

    我勉强笑到:“郑先生,可是爱吃……茄子?”我也只是随口一说,只要他不讨厌,我也勉强算是猜对了。

    但郑洛言笑意加深:“楚先生猜对了。”

    我忽然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似乎我与他本就认识,而且相识的时间还并不短。但这未免可笑,如此千里挑一的一个人,我若认识,又怎么可能会忘记?

    “那郑先生为什么不点茄子?”我张嘴就想叫来服务员。

    “不必了。”郑洛言道,“若是楚先生会做饭,我倒是更想尝尝你的手艺。”

    我们不过见面三次,何至于到这种地步?

    我只是笑:

    “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满足郑先生。”

    两个人八道菜,自然吃不完。我怕浪费,最终就让服务员把剩下的菜都打包带走了。

    我的车还停在公司车库里,本想打车走,郑洛言却说要送我,我哪敢过多推辞。

    我上了车,只侧过脑袋去看窗外夜景,明明没喝酒,却觉得脑子有些浑浑噩噩。我是在几年之前忽然搬到s市来的,具体缘由也没听苏太太和楚修业先生提过,似乎大抵是和谁产生了一些不愉快,而对方势力颇大,我们只得屈服。父母不想提,我也干脆不问,何必惹得亲人回忆起坏事。

    川菜馆离我的公寓不算远,还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楼下。

    “郑先生要上楼坐坐吗?”我提着一袋子餐盒下了车,俯身在车窗外客套道。

    “今天太晚了,楚先生还是早点休息。”郑洛言的语气十分温和,“那些剩菜若是明天没吃完,楚先生还是尽早倒了,毕竟对身体不好。”

    他的脸在夜色里也被衬得完美,路灯光线柔化着他的轮廓。他的关心如此自然亲昵,未免引人遐想。

    “谢谢郑先生,”我说,“路上小心。”

    银色的宾利无声地滑动了出去。

    若我在遇见宋林之前遇见他,我恐怕会不顾一切地追上去,但我现在心有戚戚,只觉得这种男人太过危险。

    我叹了口气,提着袋子走进公寓里。

    与郑洛言吃饭,其实不太自在。食盒被装得满满当当,可见我们都吃得不多。我隐隐觉得他是不太爱吃辣的,却不知为什么点了一桌子辣菜。我也硬着头皮只顾与他周旋。好在交谈到后来他就不太过问私人的事,只是问我s市有哪些风景名胜,有空的时候带他去看看。正好小长假将至,我就说叫上赵先生和宋姐,再约上几个公司员工一道过去。他点头说好,对话就此结束。

    将近十一点,我就感觉腹中饥饿,从冰箱拖出一盒剩菜来在微波炉里加热,吃了一半。辣得我神清气爽。

    我忽然想到郑洛言说他爱吃茄子。而rou沫茄子恰恰是我做得最好的一道菜。

    TBC

    第三章

    我第一次总揽大局,好在项目推进得有条不紊,退一步说,实在不济,也有宋姐在后默默把关。

    几天下来,我已不太需要郑洛言主动来电,就能把握时机坐上他的车。他来公司不多,反倒是赵先生几乎天天过来,他人比外表温和,但强迫症倒是与外表相符。从哪里看,都比郑洛言对这个项目更上心。

    而负责人却整日不务正事,只让我带着他在s市打转。女士们在公司见不到郑洛言,个个哭丧着脸。若要是选她们其中一位担任我的位子,岂不是得兴奋得如同中了彩票。

    s市道路宽敞,城市规划做得十分不错。一条河流纵贯全城,昼有白鹭停歇,夜有桥上灯火。

    但真要说市内的景点,其实并不多。不过就是一些象征性的城市代表,什么名人故里,古镇古城之类。

    昨天带着郑洛言去古镇,一路招摇。镇上无论何时人流量都大,挤挤挨挨的。我想郑洛言可能不太喜欢这种地方,但他并没有什么表示。

    我边走边感受到人群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来,不是看郑洛言又是看谁。若他带个墨镜,恐怕就得有人错认成明星,偷偷拍照了。

    我真是何德何能,能沾他的光。

    古镇在市中心,哪又真的有什么“古”的意思,不过是倚仗着一些仿古的建筑运营商业。但在宣传之下声名远扬,自然游人如织。若不是郑洛言在身边,我走得应该会更艰难些。

    闲逛了一些商家,都是卖小玩意儿的,大抵郑洛言看不上。于是又走进一家,看见一个青色的陶莲,花瓣层层叠叠,寂静优雅,颇有些禅意。我买来包好,打算送给郑洛言。

    刚刚经过姻缘树,他就停在那里了,说这还倒是一道风景。我买好之后,就穿过游人去找他。我真是去得恰是时候,他正拿着一张薄长的红纸往树上挂,嘴角噙着温柔多情的笑意。

    若他有心上人,也不知会碎了多少男男女女的心。

    今天去的是鼓楼。

    “许多城市都有鼓楼留存下来,x市也有一座,不知楚先生去过没有?”郑洛言问我的时候,车已经行在路上,我发觉他有一个习惯,喜欢用手指有意无意地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