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奇迹的碎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30

分卷阅读230

    级别的刺青师,也算平稳地攻克下了这个难关。

    完工的时候,顾眠大汗淋漓,像是虚脱了一样。

    她摘下口罩,满意地盯着林听雨身上的文身:“这是我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作品。”

    “这也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林听雨说。

    “哥,这是月亮,这是你。”林听雨指了指那颗星球,又指了指坐在星球上的小男孩,“这是我。”

    “这是我送给你的画。”他抬眼看陈澍,黑眸中神色沉沉,沾了几分狡黠的邪气:“把你纹在我的心上,好不好?”

    陈澍没说话。

    他站起身,走上前,想把林听雨搂进怀里,却又怕碰到他的刺青弄疼了他。

    最后,陈澍只能低下头,亲了亲林听雨的额头,低声问:“疼吗?”

    “爱你的时候什么伤口都不疼。”林听雨去找他的唇,用力吮了一口,“你到底喜不喜欢?”

    “喜欢。”陈澍回吻他,声音沙哑,“我最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叮!加更成功!

    我今晚再努努力,看看能不能再更上一篇hhhh

    ☆、番外10 小的时候

    01

    十一二岁的时候, 林听雨在同龄人中就已经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这种“与众不同”自然不是褒义词,毕竟那时他爸刚失踪没几年, 母子俩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开始进入青春期。

    林听雨的叛逆期来得比同龄人更早一些,因此他也更加早熟。

    性别意识刚开始萌发的懵懂期,林听雨已经隐隐约约地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他好像,喜欢男生。

    多数时间林听雨会觉得很孤独。

    面对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性取向, 他手足无措, 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是个变态吗?

    林听雨经常这样问自己。

    有时候天气不好,下起蒙蒙细雨, 林听雨总会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小破县城拥堵破败的街头游走。

    他喜欢把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打伞, 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异类。

    每当这个时候,林听雨会觉得自己既悲壮又中二。

    他没有朋友, 这种情绪不知道如何跟别人分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听雨特别害怕被人看出来他很孤独。

    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林听雨总有一种错觉, 好像每个迎面走过来的路人都在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打量他。

    有时候林听雨会拿出mama淘汰的旧手机,假装边走边打电话,以此给自己壮胆,向路人虚张声势:

    ——喂, 你看啊,我不孤独,我在和朋友打电话呢。

    ——我一点也不孤独。

    林听雨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开心, 甚至还有点骄傲。

    他觉得自己伪装得很好,没有人发现他很孤独。

    可这样的小得意却没有人可以分享。

    还是孤独。没有朋友,无人理解。

    02

    暑假的某个傍晚,林听雨再一次被糖厂里的同龄孩子们追逐。

    那会儿他还没开始发育,瘦瘦小小的,也跑不过人家,只有挨打的份。

    每次被人追赶,林听雨没跑几步就会被追上,接着一群男生围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有一回,林听雨躲到大门口的保安那儿寻求庇护,躲在保安身后哀求:“帮帮我。”

    但保安也只是用一种看戏的眼神看着他。

    在保安沉默的许可下,为首的男生大叫一声:“保安也救不了你!没人会帮你的!”

    他们冲上来,把不停挣扎嘶吼的林听雨架到了废弃无人的旧篮球场上。

    一路上有很多人都在看,但他们的眼神都很冷漠,没有人上来阻止,哪怕只是呵斥一声。

    所有人都在看一出滑稽的闹剧。

    而林听雨是舞台上表演的小丑。

    在扭打的过程中,林听雨不知道被谁踹了一脚,没站稳,直接跪到了地上。

    夏天的时候男孩们都喜欢穿短裤,露出小腿和膝盖。

    林听雨也不例外。

    没有裤子的保护,林听雨的膝盖直接撞到水泥地面上,蹭破了一大块皮。

    “啊!他流血了!”

    “是你干的!”

    “不是我!是他!”

    “哈哈哈!快跑!”

    男孩们嬉笑着一哄而散,只留下大汗淋漓的林听雨跌坐在地上。

    浑身是伤。

    没有人帮他。

    他恨这个世界,也恨每一个冷漠无情的看客。

    03

    回家的时候,吴女士正在做饭。

    林听雨小心地关上家门,换了鞋。

    他想要趁着吴女士不注意,悄悄地溜进房间里,却还是被眼尖的吴女士发现了。

    吴女士扔下锅铲,尖叫起来:“林听雨!你怎么又跟人家打架?!你是不是嫌自己命太长?!衣服又弄脏了,我每天累死累活工作养你还得帮你洗脏衣服!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从今天开始,你自己洗自己的衣服!”

    林听雨一言不发地进了房间,关上房门,把自己锁起来。

    伤口也懒得管。

    不用上药,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会自己结痂然后痊愈。

    只是洗澡的时候,林听雨的伤口碰到了水,疼得他直皱眉。

    算了。

    反正也习惯了。

    苟延残喘地活着吧。

    第二天林听雨又摔了一跤,把另一个膝盖也磕破了。

    真惨。他自嘲地想。正好凑一对。

    大中午的,林听雨却不想回家。

    太阳很大,林听雨一个人蹲在屋檐下面,百无聊赖地拿着一块石头挖泥土玩。

    泥土挖出来,掺点儿水,搅拌均匀,捏捏捏,做几个泥球玩。

    “你在干什么?”忽然有人问。

    林听雨吓了一跳。

    他扭头一看,一个陌生的小男生站在一旁,正在看着他。

    那是个肤如凝脂的小男生,年纪看起来和林听雨差不多大,可是五官已经长开了,个子也很高。

    他戴一副金丝眼镜,眸色很浅,长得……

    很好看。

    和林听雨对视的时候,男生脸上表情很淡。

    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好奇。

    也没有鄙夷和厌恶。

    就好像在看一件寻常事物一样。

    很罕见,从来没有人用这种单纯的目光看林听雨。

    但此时此刻,林听雨浑身竖满了刺,他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盯着对方,警惕地问:“你是谁?”

    那男生看了林听雨一眼,回了一句:“你又是谁?”

    林听雨一顿:“……”

    这个人,竟然不认识他?

    “你不是糖厂的?”即便如此,林听雨的敌意仍未消退。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