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你要相信我真的是白莲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2

分卷阅读222

    了……”喊着喊着,一眼看见连念初,双眼顿时瞪得又圆又大,充满恨意地喊道:“是你!是你!都是你害了我,毁了我们延陵侯府的大计,我记下你了!”

    王靖安想叫人问问是怎么回事,那侍卫却视死如归地瞪了他一眼,“呸”地吐了口口水在地上,口水中尽是荷花清香,比小莲花身上的甜香还有侵略性。

    他从怀里掏出符纸,咬破姆指,恨恨地看着王靖安说:“王公子竟然跟这种人勾结,我回去之后必当报告老侯爷,延陵侯府来日必报今日之辱!”

    王靖安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茫然嗅着空留香气的空气,看着南安府来参选的侯爷林澄带人狂奔过来。

    林澄皱着眉叹道:“晚了一步,竟让他逃出会场了。”他看了一眼手执莲花的王靖安,嗅着空气中残余的莲香,冷笑道:“原来是王世兄,世兄堂堂汉子,可别拿着这些哥儿的东西,免得让人也误会作‘那种’哥儿了!”

    哪种?

    刚才那个还能是哥儿?

    王靖安心思百转,不动声色地握着花答道:“不劳cao心,世兄是要战还是要走?”

    “算了,我今日没精神……”林澄挥挥手便要离开。转身时目光恰好扫过抱着小莲花的岳青峰,冷笑一声,正欲说些什么,目光忽然凝在他脸上,倒吸了口冷气:“这是你的哥儿?”

    王靖安可不敢认这个,想要开口否认,那位小侯爷却像是发泄般滔滔不绝地说:“难怪你带了个抱着孩子的哥儿进赛场,我还当你是被美色迷昏了头,原来是我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们王家也知道了那个传言,还找到了这么个人——他也是那种天生汉子相、额间正中生痣、却有普通哥儿没有的内媚,若不剜掉痣就会让身边其他汉子渐渐变成哥儿的倾世哥儿?”

    第124章

    “……”王靖安看疯子般看着南安侯,等他说完那一串后,忍不住问了声:“你说什么?”什么叫天生汉子相的倾世哥儿?都倾世了不能长得妖娆美艳点儿吗?

    他不知道现在的人眼神都怎么了,反正他要是皇帝,肯定不肯为刚才跑过来的那人倾覆天下。

    林澄兴奋又鄙夷地笑了起来:“王公子还在本侯面前装什么,论起这个传言,就是皇室也没有本侯家传的清楚。你那位内宠,难道不是为了这个才带来的?”

    那两位可是神仙,还是亲夫妻,这人自己找死也别扯上他们公子啊!程松之的脸色登时发青,悄悄地看向岳青峰和连念初。

    岳青峰依旧温柔地抱着孩子,连念初却不见了。

    眨眼之间,他就出现在南安侯面前,以一朵白莲花不该有的力量和暴烈把那位小侯爷踩在脚底下,眯着眼居高临下地问他:“你说谁是谁的内宠?刚才你话说得太急了,我没听太懂,可否重说一遍?”

    南安侯愣愣地看着他的脸和他头上的莲花冠,深吸了口气,似惊惧又似癫狂地说:“你是道士?你会灌药、长成这样,还是来带那个抱孩子的哥儿走的?果然是你……是那个时候的情景重演了!”

    连念初越听越糊涂,抽了有缘人腰间的佩剑贴在他脸上,轻轻一压就压出一道红印,冷酷地说:“给我把这事说清楚了,别说黑话,不然我就毁了你的容,看你以后还怎么当官!”

    林澄摇了摇头,冷哼一声:“这是我长乐侯府的秘辛,天家都不清楚,怎能轻易告诉别人!反正这是在仙人的岛上,你不敢杀人,也杀不得我!”

    他将手伸进怀里,想要拿出传送符。连念初却快了他一步,剑尖挑了符纸扔到空中,脚下用力一踩,震得林澄差点晕过去。

    直到感觉脚下的人放弃了挣扎,他才满意地把鞋底抬起来一丝,追问道:“岳兄跟刚才跑过来的那人摆明了就是个男人,你们怎么指鹿为马,硬说他们是女人?”

    这回轮到当地人不明白了。

    林澄失了护身符,又有长剑压脸,自是动也不敢动,老老实实地答道:“女人是什么我倒不曾听过,不过的确有汉子可以变成哥儿的。我们南安侯祖上发生过一些事,对于那个‘倾世哥儿’的传言比皇室更清楚。”

    那是七八十年前的传奇了……

    那时候南安侯还没占据南安六郡,只从父祖手中继承了个小小的长乐郡。忽有一天,他在郡外山下遇到了一个不知来自何处的奇怪哥儿。那哥儿长得平凡,眉心却生着一枚艳丽夺人的红痣;生活琐事什么都不懂,甚至不知道哥儿与汉子有别,却擅长炼钢、能铸天下最好的武器;还会打仗,如今各郡也有不少还在沿用他的阵法……这个哥儿拥有一种极特殊的魅力,遇到他的人无不死心蹋地地爱他,但他一心追随他的祖上,当时的长乐侯,并为林家打造了一支天下强军,占了南安六郡。

    所以他们林家后来封了南安侯。若不是那位哥儿被迫离开林家,当今天子是谁还未可知呢!

    他祖上在成为南安侯后,就和这个哥儿成亲了,谁知婚后不久,当时那位南安侯额上忽然生出了红痣,成了哥儿——连那几位追求过他的汉子也无不变成哥儿。

    南安侯老夫人发现此事后,便偷偷挖掉了南安侯头上的痣,还把那哥儿关在庙里,夜里纵火焚烧。

    可是那哥儿其实不是普通人,遇到危险时天上就降下了个风流美艳的道士来救他。

    连念初脑中模模糊糊滑过点什么,把宝剑朝南安侯耳边一杵,低头问道:“那道士叫什么?他是怎么救走那个姑娘的?”

    姑娘?

    “不不,那个哥儿不叫姑娘,叫元暮星。我是在侯府秘档里看到的,恐怕当今皇室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剑身入石三分,腥甜的金属气味在林澄鼻尖萦绕,他不敢分神,老老实实地答道:“道士仿佛是姓邵,但名字没传下来,只知道他长了一副风流像,身边还有个不太出手、法力却也极高强的黑袍神仙。这一二年又有许多神仙降世,南安侯府也曾暗地打听过他们是不是与当初那道士有关,后来才知道没什么关系,如今的神仙都是海外来的。”

    嗯,如今的神仙都是看莲花来的,只不知道当年那个道士是不是他想到的道士。

    若是七八十年前的话,似乎他还没炼化随身灵湖,离开这个世界呢。想不到他在荒野中孤独苦修的时候,隔着一片大洋的这座陆地上,已经留下了修士的传说吗?

    他心里莫名有些高兴,眼睛眯了眯,踩着那位小侯爷的胸口也放松了些。林澄看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还有几分自豪的模样,便猜到他与那道士有些瓜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