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撸大猫吗,超凶超猛的那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8

    第28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吼

    阿穆尔心想:我不要面子的吗,我是你的哥哥,被你个小屁孩按在地上还要跟我讲条件,气死我啦。

    巴克利的力气太大,阿穆尔用尽全力也没办法挣脱,只能十分气愤的问:“什么条件!说!”

    阿穆尔心想,小崽子,你给我等着,看我起来怎么收拾你,你跑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摘那没用的东西,你还有理了!

    巴克利伏在阿穆尔的耳边小声说:“不要像教训小孩子一样教训我,哥哥可以用拳头狠狠打我,不用怕打伤我,我很抗揍。”

    阿穆尔终于明白这个别扭的小崽子在闹什么,原本是不许打他的屁股,我这一拳头下去,你怕是承受不起。

    巴克利:“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我在人类世界活到了28岁,比哥哥大很多。”

    阿穆尔更加生气:“你现在是不是比我小?我的人类身体15岁,你才7岁,你不是小孩?你还想我喊你哥哥?”

    巴克利:“哥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您永远都是我的哥哥,我的意思是我有成年人的思维,我很厉害,哥哥用拳头打我才能起到教训的作用……”

    阿穆尔:“好,我答应你,放我起来。”

    巴克利松开了阿穆尔,阿穆尔一个翻身迅速的站了起来。

    七岁的巴克利身高才到阿穆尔的腰部,阿穆尔不得不蹲了下来,他握紧了自己沙包大的拳头放在巴克利的眼前说:“你看好了,我的拳头都比你的脸大,你确定你挨的起?”

    阿穆尔从小就学各种防身术,虽然比不上军人的训练强度,但随便打十几个混混是没有问题的,他和专业的特种兵比试过,都能打个平手,不是特别厉害,也算是身手了得。

    他可以一拳打破实木门,从小到大,所有的同学朋友都盛赞他力大无穷,只是因为他不属于那种非常强壮的身材,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实际上比牛的力气都大。

    巴克利点了点头,双脚分开站立与肩同宽,双手背到了身后,这是军人训练抗击打能力的标准姿势。

    阿穆尔觉得巴克利好像在说:我的头可不是面团捏的,你可得把劲儿全使出来,哼!

    其实以巴克利的擒拿术和天生神力,阿穆尔就已经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巴克利的对手,不过小孩子太厉害就更应该有个管得住他的人,否则简直无法无天了。

    巴克利是很厉害,阿穆尔承认,但再厉害也不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阿穆尔以极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道出拳打向了巴克利的眼睛,如果巴克利不躲,这一下的力道是可以打爆眼球的。

    拳风呼啸而过,巴克利硬是眼睛都没眨一下,拳头最终精准的停在了巴克利长长的睫毛上。

    阿穆尔揉了揉巴克利的小脑袋说:“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眼睛打爆了?”

    巴克利:“哥哥不会。”

    阿穆尔的气也消的差不多了,最后嘱咐了几句不许再去冒险,有一点点危险都不行,巴克利用力的点着头。

    两人一起变回了虎崽的形态往回走,阿穆尔接过了雪莲花叼着,巴克利冒着生命危险摘回来的当然不能浪费。

    泰加还在检查牦牛的尸体,其其波莉眼巴巴的等着吃,他们都不知道巴克利和阿穆尔刚才差点打起来。

    这牦牛看上去很奇怪,外表非常新鲜好像刚才死的,但当泰加撕开肚皮却看到内脏全部都坏了,散发出一股很诡异的味道,奇香扑鼻,内脏怎么也不该是香的。

    泰加当即决定带着小崽子们下山捕猎,这牛rou再香也不能吃。

    其其波莉只能拼命地吞口水恋恋不舍的走了,泰加安慰着他们:“不吃,这个不好吃,以后爸爸给你们捕猎新鲜的,这些牛的肠子都坏了,不能吃。”

    阿穆尔和巴克利都认为泰加非常明智,这些牛的内脏很可能是活着的时候就坏了,他们可能得了很严重的病而死亡,这种最好不要吃。

    泰加看着阿穆尔叼在嘴里的纯白透明的漂亮大花问:“这是什么?”

    巴克利:“泰加,这是雪莲花,吃了对身体好,等会儿我们进食的时候可以吃一点。”

    泰加知道巴克利和阿穆尔懂得很多他们不懂的,既然他们都说吃了好,那就吃。

    虽然已经跟着泰加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巴克利的性格内敛还是无法喊出泰加爸爸,泰加也从未要求过巴克利喊他爸爸,泰加不在乎这些,只要小崽子们开心就好。

    回到苔原,泰加捕猎了一只驯鹿,老虎最爱吃的还是鹿rou。

    阿穆尔和巴克利撕下了雪莲的五个花瓣,一只虎吃一瓣,雪莲花是大补之品,鹿血也大补,一次不能吃太多,一片就够了。

    他们喝着鹿血吃下了花瓣,虽然花瓣的味道对于老虎来说并不好,但鹿血香啊,花瓣也少,就很好吃,再吃鹿rou那就更是美味。

    没有吃完的雪莲花,阿穆尔和巴克利把它放在了一块石头缝里,石头缝很窄,别的动物吃不到也踩不到,只有他们变成人类伸手进去才能拿到。

    石头缝很干燥,雪莲花在里面可以自动风干也不用担心储存问题。

    随后很多天,他们都是这样,下午到苔原捕猎吃饱之后休息玩耍到傍晚时分再回到雪山。

    泰加带着小崽子们在苔原捕猎的时候基本都在芬里厄的领地里,因为芬里厄的领地距离雪山最近。

    阿穆尔记得芬里厄以前的领地可不在雪山脚底下,好像是泰加带着他们在这里生活之后,芬里厄才带着狼群将这里占为领地的。

    也不知道芬里厄到底是几个意思,阿穆尔懒得去想,反正现在他们完全不用担心会被狼偷袭,过的很滋润。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阿穆尔发现渣狼芬里查现在的日子有点惨,几乎每天都会被狼群教训一顿,吃的也是狼群吃剩后最差的食物,能有rou渣和内脏就不错了,一般是连rou渣都被啃干净了的光骨头。

    阿穆尔看到芬里查趴在狼群的最外围,因为这段时间吃的太差原本油光锃亮柔滑美丽的皮毛变的黯淡无光又毛躁,甚至大片大片的毛都掉了,身上到处都是伤和血迹,整只狼消瘦了很多,随时都是无精打采的。

    不过因为芬里查的颜值太高,就算如此狼狈不堪,反而增添了几份潦草野蛮的俊逸。

    芬里厄对左右的狼说了什么,那几只狼就到狼群的最边缘将几只最低等级的亥狼带到芬里厄的面前,这几只亥狼中当然包括芬里查。

    狼王无聊的时候,经常会让亥狼“表演节目”娱乐众狼。

    芬里查和几只亥狼卖力的表演着,他们在地上打滚,他们扮演被抓住的猎物趴在地上哀哀的叫着,旁边的乙狼骑在他们的身上取乐,他们只能更加摇尾谄媚。

    阿穆尔觉得这个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