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言情小说 - 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74

分卷阅读274

    丝柔顺,披在脑后,再配一张娇滴滴,明艳艳的脸蛋,美得怪惊心动魄的。

    “钱婶儿,你知道头发怎么梳吗?”花露眼含天真地问道,她是真不会。

    而钱婶子:……

    她认定,这就是个富家千金,看手,看脸,看气质,能会才怪了,富家千金自小都有丫鬟打理照顾,哪有自己梳头的。

    怪不得,她一头长发不知道怎么梳,织布也不会,只是不知怎么会流落到这里,怪可怜的。

    “那我教你几种简单的,像你这样头发多的,可以这样分开,然后,后面这里挽起……”钱婶子心灵手巧,否则也不会是清溪村织布小能手,她织得布各种花纹图案,大家都喜欢她织出来的样子。

    手巧着呢。

    这是一种公主式的小披发,脸颊两边还有两束呢,梳起来显得花露特别可爱。

    就像个小姑娘,又活泼又俏皮,只要用线缠起来就很好看。

    “……我一会儿要去跟村子里的几个人去后山采蘑菇,秋季雨后最后一茬菇,所以过来看看,免得你有不会的找我,我不在……”钱婶子边说边道。

    花露坐在那儿,盯着铜镜看她怎么梳的,至于织布,刑鸿泽已经不让她做了,手都成那样了,她又哭得豆豆的,那男人就说,不用她织布养家了,织得那两块巴掌大的布,都不够买药钱。

    花露:……

    给她擦手指伤的药膏,还是京城时皇宫赏下来的碧玉伤膏,一共就两盒,都给了她抹手,那小盒子倒是精巧好看,里面的药膏也是香香的,青色的。

    晚上涂了,早上就好多了,五个手指手全都消肿不红了。

    “嗯嗯……嗯?采蘑菇?”对于最喜欢吃蘑菇的花露眼前一亮,“我也要去!正好,蘑菇没了,我采一些,晚上做蘑菇汤喝。”她还没采过蘑菇呢,十分好奇。

    村子里好几个妇人,就在后面小山上采,也没有什么凶兽,都是村子里的人,带上她倒也没什么,钱婶就应下了。

    花露从厨房找出一只旧的小背篓就跟着去了。

    ……

    “将军,听说元国那边降了,丹国也老实了,边关骑兵那边一直没动静,头都没有冒一下。”刑鸿泽麾下飞骑尉,得意地道。

    刑鸿泽正看着标记大西关险地的地图,“这个时候就更不能掉以轻心,以为他们不冒头就安全了吗?他们不冒头,我们就要制造机会让他们冒头,知道什么时候才是最安全的吗?”他指间在画出的地图上指了三处。

    “明日,在这里埋下伏兵,他们若敢来进犯,我就要让他们有去无回。”说完他冷漠声:“你以为他们这时候怕了,恰恰相反,他们会认此刻元国投降,才是我们最大意,最掉以轻心的时候,你记得提醒手下的兵士,打起精神来,若他们敢来,你们就杀得来人片甲不留,立下了功,我有赏。”

    “若要什么时候最安全。”他笑了一声,冷酷道:“自然是成为死人的时候。”

    说完,刑鸿泽站了起来,看了会地图,这才盯向了桌子上的沙漏。

    然后看了眼天色。

    不早了。

    刚才还一脸肃杀阎罗的表情,此刻立即变了,仿佛才看到天色不早似的,急着从椅子上起身,去架子上取了外衣,套在了外面。

    “将军,这时间还早呢,要不要跟我们去营地喝一点……”跟着刑将军有些年头的飞骑尉李继承道。

    以前将军都是在营帐内研究兵书地理与地图许久,天都黑了,将军营里的灯还亮着呢,有时候也会与他们一起去城内喝酒。

    不过这些日子,将军似乎走得很早,来去匆匆。

    “少喝点,误了事儿我拿你来问!”

    “不多不多,就一小壶,我们怎么敢喝多啊,这不天冷,去去寒气嘛。”李继承赶紧解释道。

    刑鸿泽一路出了营地,进了内城。

    大西关边关处,送过来不少犯人,还有很多拖家带口的军户落籍,后慢慢修建发展,形成城市,只要大西关不破,这里的人每天开荒种田,还是能够安居乐业。

    内城也有不少店铺,刑鸿泽去了一家卖女人饰品的首饰铺,里面饰物看得他眼花缭乱。

    他从来没买过女人的东西。

    首饰铺的老板,一路小跑地绕过柜台,跑了过来,这内城的人,还没有几个不认识刑将军的。

    “哎哟,原来将军大驾,小店蓬荜生辉,不知将军要买什么。”那店家四十多岁,还有点战战兢兢的,还有点喜悦,听说这位铁血刑将军,生得俊俏威武,果真不假。

    瞧瞧这身量,真是人中龙凤啊!

    大高个,大长腿,结实有力,这臂膀,单臂二百斤不成问题,这腰,精瘦而有劲,果然是年轻将军。

    且,竟然进了首饰铺,满城传说将军不近女色,没有妻室,另多少妙龄女子又激动又扼腕,这……看样子,传言不可信,这是……有心怡的女子了。

    “簪子,适合女孩戴的。”哪怕现在花露已经是个能在他怀里哭泣着求他怜惜她一点的女人了,还经常理直气壮要求他慢慢的。

    哼,他练武快,招数快,反应快,他连上战场杀敌都比旁人快,要他慢慢的,这何其难,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快出一道闪电,越说慢,他就会越快速,其中不乏有些气要发出来,当然也有征服感,但也有更多的他说不清的东西,他只想那样,他也只想对她那样。

    要怪就怪她太娇了,太缠着他了。

    但哪怕现在这样,在他心里,她还是他十五岁时见到的那粉嘟嘟可爱的小女童,是需要他照顾看管的小人,是他的责任。

    在他心里,她一下没有长大,她还是个孩子样儿,连娇娇的时候,都还是个孩童样儿,一点都没变。

    “金簪还是银簪,这里还有支上好的碧玉簪,将军您看看……”

    金簪是有些俗的,但可以拿着换钱,银簪戴得人是最多的,不知将军送的人是谁,玉簪那可是闺中小娘子们都喜欢的,没有金簪的俗气,反而十分有灵气。

    刑鸿泽再粗心,也知道花露头上没有头饰,只有几根木簪子,还是仆人与衣服一起拿过去的,那些木簪倒也刻得精致,梅花样式,但却不值钱,他想起以前,也给她做过木刻的小东西,可是她都不喜欢。

    刚找到她时,他满腹仇恨,只想让她吃到苦头才,可没想到,才几日,那些念头都没有了,不但不忍她受苦,还想给她买这买那儿,让她开心的笑。

    他吸了口气,安慰自己,心道,毕竟已经是他的女人了,那些前尘旧事,不如遗忘,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做那些梦了,搂着她睡得格外安心。

    他看向一枝白玉簪子,通体雪白,“把这只包起来。”白玉簪价值不菲,比一枝金簪还贵,掌柜见将军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