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他的女装倾倒众生(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4

    甄未凉连着两年都在外地工作,也一直没回那间公寓。等第三年,甄董事长决定把他调回总部,他才去了一次拿东西,打算彻底让这个住处荒废下来。

    结果坐电梯时正好撞见了昆华。

    年轻的狼人看到他时不由眼前一亮,快步走了过来:“你回来了!你之前去哪了?”

    甄未凉尽量笑得温和:“我去别的城市工作了。”

    “这样啊,那今天是搬回来了?”

    甄未凉微笑:“不是,我找了一个离公司近的地方住,来拿点东西。为了生活,没办法。”

    昆华眸光微黯:“不会是之前被那个老蝙蝠吓到了吧?”

    是也不能说啊。甄未凉承认,他是真的被雅尔维斯吓到了,以至于他后来专门去找过血猎,学了一些防身的手段。

    血族毕竟有些特殊的能力,甄未凉完全不确定这些手段是否足以自保。

    话说,上个世界魏贞寒好像说过他会跟过来,两年了,魏贞寒人呢?

    总不至于穿成了狼人或者吸血鬼吧?

    甄未凉自信,只要是魏贞寒,哪怕他还没恢复记忆,自己也能一眼认出来。

    算了,上一世也是过了好几年才见面,再等等吧。

    甄未凉保持着微笑,昆华却道:“放心,下次遇到他我绝对揍他一顿给你出气!”

    甄未凉道:“您太客气了,不必因为一点琐事伤了和气。”

    “和气?我们狼人和吸血鬼什么时候和气过!”昆华冷笑。

    哦。

    那你们真是好棒棒啊。

    电梯到了十楼。二人道了别,分别进了不同的家门。

    甄未凉看了眼干净的房间,叹了口气。他搬走得仓促,担心家里的东西和花,就联系了家政定期照顾房间,反正不差钱。他在屋里转了转,居然有点舍不得走了。

    新房子买都买了,搬吧。

    转了几圈,又觉得没什么一定要拿的。于是拿了几本书,用袋子装好,打算缺什么现买。

    出门,关门。正要离开,一声嚎叫透过半掩的门传入了他的耳中。

    是狼嚎。

    甄未凉猛地想起,今天好像是农历十五。

    他没有贸然行动,而是迅速缩进了自家屋中。狼人在现代社会生活了这么久,既然敢独居,应该是有控制这种状况的办法了才对。如果情况发展到了不可控的程度,他再采取措施。

    反正这里的隔音效果很好,实在不行说他在放电影。

    如此想着,甄未凉迅速从背包里翻出自己的武器。

    对,见过血猎后,他专门给自己配了武器。

    当然不可能再是折扇。这个世界没有那样的神器不说,这一世的甄未凉也只是个普通人。按理说现在大部分刀具都属于管制类型,只有不开刃的能用作收藏。但甄未凉毕竟是土豪,他瞒天过海,从血猎那里高价收购了一套开了刃的武器。

    他上辈子习武较晚,不像其他武林人士对十八般武艺都有了解。他除了扇子,只对拳法、掌法稍有涉猎,但也并不熟悉。好在,他脑中还存了不少种秘籍。

    血猎分很多支,国内这一支本是针对国内鬼怪的道士,因西方吸血鬼的流窜而勉勉强强归为了血猎的一支。甄未凉找到的正是他们。虽然他们的法术不外传、甄未凉没能学到,但他还是学到了不少防身之术,并且挑中了一对合意的武器。

    那是一对双剑。

    仅仅是双剑还不算,它可以混过飞机安检。而且,虽然是剑,把它揣口袋里也没啥问题。

    对,这些与时俱进的道士,居然把剑做成了折叠的样式。

    影视剧中,演员看似中剑,其实只是道具剑折叠了一段罢了。换而言之,那剑的长度是可以伸缩的。

    道士借鉴了这一类道具,开发出了新的武器——可以伸缩的剑,可以伸缩的刀,可以伸缩的……原理当然和折叠道具不同,好像是用法术这样那样,甄未凉也闹不明白。

    对此,上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便他们把这些带过安检。当然,前提是这些武器不能外泄。

    甄未凉指天保证,他是唯一一个靠着钱让道界松口的。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含义很明显吧,眼前人是心上人。

    第67章 他是眼中人(二)

    不过,这种折叠武器在道界并不流行。原因很简单,人家会法术,直接变出来就行,折叠做什么?

    但对甄未凉来说,它就实用无比了。

    顺带一提,卖给他这对双剑的道界兵门提供刻字服务,可以免费帮忙把剑主起的名字刻上去。然而甄未凉这等起名白痴,当然是果断放弃了这项业务……就怪了。

    不用白不用,甄未凉索性给它起了上辈子折扇的名字:断毫双剑。

    非常之简单粗暴。

    为了纪念那把折扇,甄未凉让商家(误)在剑鞘另一面刻了折扇的本命:揽月。

    毕竟双剑名气有限,最有名的恐怕是刘备的雌雄双剑。问题是刘备不怎么打架,雌雄双剑也就没啥机会登场。

    将双剑揣好,顺便发了条微信,甄未凉往外探了探头。隔壁屋传来了一阵古怪的噪音,木质柜子被剐蹭的声音、布匹撕裂的声音、物品倒地的声音接踵而至。

    仿佛二哈拆家。

    甄未凉无语了一瞬,为了避免他闹出更大的动静,还是了走过去,双手紧紧地握着口袋中的双剑。

    往门缝中看了一眼,他僵在了原地。

    那是一只令人胆寒的凶手。灰色顺滑发亮的皮毛覆盖全身,双腿依然保持直立,却粗壮了至少两倍,毛发稀疏的上半身更是有三人宽。再往上,狼头的嘴微微张开,露出锋利而冒着寒光的牙齿。

    听到声响,它慢慢转过身,混沌而且嗜血的双眼直直地看向了甄未凉。

    不妙!

    甄未凉下意识一摔门,转身就跑。然而晚了一步,狼人粗壮的上肢隔开了房门。

    即使不隔开,甄未凉相信,以这头野兽的气力,他也完全可以把门撕开。

    他下意识想按电梯,却又很快意识到根本来不及的现实。而他自己的家肯定扛不住这个狼人祸祸。几乎没有思考地,他拉开防火门,冲进了鲜有人进入的楼梯间。

    这个时候,长期锻炼的好处就出来了。往上爬了半天,甄未凉半点没觉得累,反而越爬越快。狼人紧紧追在他身后,似乎被他激怒了。

    对,往上。

    终于冲上天台,甄未凉赶紧退到边缘,来不及庆幸没遇上别的住户,便双手发抖、急急忙忙地摸出了双剑。

    他来找狼人之前发了微信给血猎朋友,得到消息,他们应该会尽快赶过来。为了快,他们多半会用飞的。

    这样的话,上天台不仅空旷、便于战斗、不会误伤行人,还能方便血猎。

    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