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穿成炮灰后我带崽暴富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往堂屋去,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饭菜,周生站在一旁看着手里的药方,一见来人了,立刻将药方背到身后去,脸通红。

    周大婶道:“快来吃饭吧!只看是没用的,等晚些,买了药回来熬便是。”

    她初闻是周生的毛病才使得她多年未育时,确实是怒火攻心,委屈的不行的,可是周生这些年确实是对她极好,哪怕一直没有个一儿半女的,也依旧不离不弃,所以她的火气也就渐渐消下来了,两个人也说好了,踏踏实实的治病,早日要个孩子,好好过日子,以往的那些,就不提了。

    梁昔见周大婶的神色,便知道这两夫妻商讨的结果,他一个外人自然是不管的,他只负责看病便是。

    梁昔拉着殷韶景坐了下来,面前一盆热腾腾的鸡rou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纵使是两人刚吃过了包子,此刻也觉得还能在吃一顿,梁昔顾忌着自己的减肥大业,暗自告诫自己,不能多吃,只尝尝味道便是,自己可是吃过了包子的人了。

    “来,快坐下动筷子吧!”周大婶笑着坐了下来,先动筷夹了一筷子鸡rou放到梁昔碗里,“快吃,别客气。”

    梁昔看着那鸡腿上最肥的一块rou,只觉香气扑鼻,梁昔暗自咽了咽口水,拿起筷子把碗里的鸡rou夹起来放到殷韶景碗里,道:“阿景吃吧!”

    殷韶景望着梁昔久久没有扭头,梁昔对自己太好了!竟然把好吃的rou分给他!

    “这还有呢!”周大婶有些尴尬。

    “不不,大婶,你看我这体型,我想着让自己瘦下来点,所以不敢多吃的,再说了,我刚刚才从镇子上回来,还吃了一个包子呢!”

    “这……”周大婶望着她炖的一锅鸡rou。

    “我吃点有味儿的,没那么多rou的。”梁昔一筷子夹中了鸡爪,其实他还蛮喜欢吃鸡爪的,这个部位rou不多,又很有滋味,还可以慢慢啃,正适合减肥的他啊!

    周大婶笑了起来,又夹了一筷子给周生,让他也吃饭。

    梁昔夹鸡爪的筷子没从盆里拿出来,就被殷韶景用筷子敲掉了。

    “你干嘛?”梁昔不解,他吃个鸡爪怎么了!

    “不能吃,吃这个……”殷韶景拿筷子的动作倒是没什么问题,看起来他的失忆并不影响他的肌rou记忆,殷韶景夹了一筷子鸡rou给梁昔,

    “我不吃这个,我只吃鸡爪……”梁昔无奈。

    “鸡爪,不好,鸡头,不好,鸡屁股,不好!”殷韶景一字一顿的蹦出这么多话,严肃的望着梁昔,他虽然不记得为什么了,但是他好像就是从来不吃这些部位的,所以,他也不要梁昔吃这些部位,那些是不干净的,不能吃的。

    梁昔愣了愣,他突然想起在小树林中殷韶景分给他鸡爪和鸡头的事情了,如果说在殷韶景眼里,鸡爪和鸡头是不能吃的东西,那么他当时为什么要分给自己……

    处理餐余垃圾么……

    梁昔还记得当时殷韶景给自己鸡爪时候,还害羞的不敢跟他对视,搞得他心软的不行,觉得这小傻子可怜又可爱,还感激不已,现在想来……

    神他妈害羞啊!

    明明是让他吃餐余垃圾所以心虚不敢跟他对视啊!

    周生已经从媳妇口中知道了殷韶景的来历,笑着道:“看起来阿景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大户人家吃鸡确实是不吃这些的,梁昔,侯府也不吃这些啊!你忘了?”

    梁昔又不是原身那个小胖子,哪里知道大户人家的这些规矩,他以前就挺爱吃鸡爪的啊!谁能想到这里的大户人家,竟然把鸡爪鸡头这些视为不可食用部分。

    梁昔瞪着殷韶景,殷韶景似乎想到什么,默默的放下筷子垂头,不敢吭声,又是那副羞涩可怜不敢跟人对视的模样。

    梁昔看着殷韶景,眯起眼睛道:“你还记得你给我吃过鸡爪和鸡头吧?”

    殷韶景虽然失忆,但也从梁昔的语调中敏感的察觉到这是道致命题,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殷韶景果断摇头。

    “不记得了?那我提醒提醒你,我看你也只是失忆一次,不是每天起来都失忆的。”梁昔放下筷子,“昨日你在小树林中烤鸡,我饿得不行跟你讨要,你把鸡爪和鸡头给了我。”

    被逼问了!

    不承认不行了!

    要被扔掉了!

    从此后,再没有软软的床,没有人给他打水洗澡,没有人把他的脏衣服扔掉给他换干净暖和的衣服!

    殷韶景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惊恐不安的抬头看着梁昔,仿佛受惊的小动物,“不……不要,不要丢下我!我……我吃鸡爪!”

    殷韶景连忙从盆里夹出鸡爪来,没等梁昔反应过来,就含着泪一口咬了上去,他吃鸡爪了,呜呜呜……不要生他的气……

    梁昔见殷韶景这么委屈的啃了他最爱吃的鸡爪,仿佛在自我惩罚一样,一时间好气又好笑,总共就两只爪,很好,现在他只剩一只爪可以吃了。

    梁昔哪敢再跟殷韶景计较,他怕他另一只爪子也吃不到嘴里,哭笑不得的道:“没说不要你,傻不傻啊!要你的,没有生气。”

    殷韶景愣愣的抬起头来,嘴里还叼着一块软糯的鸡皮,梁昔没有生他的气,太好了,殷韶景松了口气。

    周生看的有趣,又想到什么,道:“我听我娘子说,阿景常在庄子里偷鸡鸭,我还想着既然脑子不清楚这些是怎么吃的,直接带毛啃吗?现在看来,阿景还是记得怎么吃饭的,只是为何不记得怎么洗头洗脸……阿景看起来家里仆从不少啊!大户人家的公子,确实是不太会自己动手处理这些琐事的,但为何又会烤鸡吃呢?真是奇怪。”

    周生也想不明白。

    梁昔一愣,觉得周生说的有理,阿景出身大家,洗漱换衣都有仆人打理,都是水端到面前再递个帕子才成,他失忆后没这些意识是应该的,至于会烤鸡吃……

    “他会武功,是不是经常带仆从打猎什么的。”

    “有道理啊!”周生一拍大腿,“大户人家的公子时常三五成群,带上仆役去猎场打猎,烤个野鸡野兔什么的,很正常啊!”

    这么一想,在殷韶景身上的疑点也都能解释通了,他不是傻了,他只是单纯的失忆,但又没有完全失忆,重置成婴儿状态。所以,他还凭借着过往的生活本能,在这个庄子里偷点鸡鸭,勉强过活,但若是继续下去,等天气冷了,他又不知道换衣服,更不知道洗漱,饥寒之下,再因为不讲卫生得个病什么的,也未必能撑多久。

    “梁小兄弟,你果然是善心人啊!要不是你非要收留他,说不准他哪日就病死在什么偏僻地方了。”周生道。

    梁昔不好意思的道:“我是大夫嘛!治病救人,本就是应该的。”

    这话并非他故意说来好听,他与爷爷行医多年,一般病患自然是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