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啦 - 耽美小说 - 乘人之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4

    ,提前认棺材吗?”

    冯云君:“……”

    “挺好的,你这想法还挺有意思。”岳霄点头,“提前认好棺材,死后下葬不冷。”

    几乎就在他说出最后一个字那一刻,他猛然向前,长刀直取冯云君面门,而沈清喻像是早就知道他会在此刻出手,入歧于手中扬起,一瞬已将仍有一息尚存的几名黑衣人斩杀殆尽。

    他知道岳霄不是冯云君的对手,杀了那几名黑衣人便直接扭而攻向冯云君,可他二人联手,好像也只能勉强与冯云君应对。

    照常理而言,冯云君肩上受伤,武功应该受限,可如今看起来,他肩上的伤似乎并未如何影响到他。他行动自如,甚至愈战愈勇,以至神色癫狂,状态显然与之前张修远与张修明服用药粉后颇为相像。

    沈清喻心中越发生疑,干脆挑眉与岳霄道:“小心!他好像服了溯阳花!”

    若仔细想来,溯阳花是至阳之物,药性上倒是与寒铁剑的阴寒之气相克,且溯阳花会使服用之人在药效期间力大无穷,可同样,溯阳花也是至毒,常人绝对不敢一气服用过多,就算冯云君修了入歧,知道如何化解药性,此花未炼做药丸前才有如此药性,而不炼作药丸,哪怕是入歧魔功,也无法将其药性化解。

    那么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能拖到溯阳花的药效结束,冯云君必败无疑。

    冯云君显然也心知肚明。

    他不愿和沈清喻与岳霄拖延,可对方毕竟是两个人,且沈清喻的武功远在他预料之上,他们一时难分胜负,如此打下去,几乎就要变成双方体力的比拼,岳霄和沈清喻可比他年轻,他根本占不到什么好处。

    他撤招后退,眼见二人还要逼上,他大喊,道:“你们可知这铺子的老板在什么地方!”

    岳霄一顿,他见冯云君与他们之前的距离已难以再攻击到他们了,冯云君似乎是想和他们谈判,他便问:“你想做什么?”

    他没想到沈清喻只是挑眉,反问:“与我何干?”

    是,杀父仇人就在眼前,除了报仇之外,其他人,其他事,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还没死。”冯云君见沈清喻如此反应,多少有些心慌,急匆匆道,“除他之外,李家的那几个厨子,他们也还没死!”

    沈清喻按着身侧的长刀,微微蹙眉,像在思考冯云君这句话的真实性。

    当初李家出事,厨房内的人几乎尽数失踪,可厨房内只有几具尸体,其余人则下落不明,沈清喻当时就觉得那些人应该是落在了冯云君手上,到时候……很可能成为要挟他们的把柄。

    他终究是与冯云君不一样。

    他没办法不问缘由滥杀无辜,哪怕他杀的是张修明,是冯云君手下的黑衣人,午夜梦回之时,他还是会多想多虑,今日他若为了报仇而弃这些人于不顾,他不敢想此事过后,他又该会如何内疚。

    好在……他已料到了冯云君会如此做。

    沈清喻蹙眉询问:“他们在何处?”

    冯云君见他上钩,不由轻笑,道:“你将刀丢给我,我再告诉你。”

    他想要的,是沈清喻手中的入歧。

    江湖传闻中有十数柄名刀,皆是削金斩铁的利器,其中最邪的,也正是这柄入歧。

    它的每一任主人,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枭雄,且有了入歧后,大多武功大增,称霸佳江湖,美人在怀,只不过入歧下落成迷,近百年来,也只在凌行之手中出现过。冯云君想要这柄刀,当年这刀在凌行之手中时,他就极为喜欢,恨不得偷偷地去摸一摸它,可凌行之刀不离身,他没有机会,这么多年下来,他对入歧的痴迷已近乎执念,他觉得自己已修了许久的入歧刀法,武功长进得却没有他所想的那么快,想必是因为此刀不在手中的缘故。

    入歧刀与它的刀法本就该相辅相成,他现今与沈清喻和岳霄二人不分上下,若这刀到了他手中,他应该立即就能杀了他们。

    他见沈清喻微微皱眉,那目光古怪,似是还在犹豫,急忙又往下说道:“他们如今虽还有命在,可我离开之前熄了那处的火,他们几日不曾吃饭,如今这天气,你若是去得稍迟一些,他们可就要没命了?”

    岳霄忍不住问:“你要入歧?”

    冯云君有些不耐烦,道:“快将入歧丢过来。”

    沈清喻问:“我怎知你说的是实话。”

    “你不知道,你也没办法知道。”冯云君说,“但若那些人死了……全是因为你,他们才会死。”

    若不是他,这些人本不该被冯云君抓走的,而要想救那些人,他就只能相信冯云君。

    沈清喻握紧刀柄,见冯云君洋洋得意,他却好似万般犹豫,甚至岳霄拉住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万不可这么做。

    沈清喻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将刀归鞘,从腰侧解下,朝冯云君丢去。

    入歧刀掉在冯云君脚下,冯云君已忍不住自己的笑,他弯腰去捡入歧,一面道:“他们就在猎户家中的地窖里,你们搜遍了镇子,怎么忘记再去猎户家里看一看。”

    “不过。”他把自己的潇湘剑丢到一旁,将入歧拾起,哈哈大笑,道,“你们也没机会走出去了。”

    ……

    他听见沈清喻的声音中好像带了一丝同情。

    “我以为你习武多年,应该比我要明白这个道理。”沈清喻说,“刀剑不过是你手中的器物,真正重要的,是用的人。”

    更何况冯云君是江湖闻名的潇湘剑客,他更擅长的该是他的潇湘剑,而不是半途捡起的入歧刀。

    不知道为什么,冯云君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大约是把自己放得极高,以为自己修的入歧刀谱万无一失,他练了多日,武功应当突飞猛进,又觉得自己天赋异禀,绝非池中之物,只要有了入歧这等宝物相助,他纵横称霸江湖之日,必然指日可待。

    再说,如今沈清喻手中已没有武器了,他难道还赢不过一个手无寸铁之人吗?

    可他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沈清喻手握岳霄的长刀,已斜朝他劈了过来,冯云君急忙抬起入歧格挡,双刃相交,铮然作响,冯云君被震退一步,再侧目去看,恰见岳霄自腰侧的刀鞘之中,将那柄短刀拔了出来。

    江湖上从未有人见他用过短刀,好像那只是一柄华而无用的装饰,于是冯云君几乎也要忘了此事,沈清喻却对此再清楚不过。

    上一世他见岳霄拔出短刀,是拼死一搏,豁出性命去保护他。

    而这一世,是与他并肩而战。

    刀已在手。

    刀到了两个人手里,远比在他一人手中时威力更大,长刀临敌,短刀制胜,岳霄的刀比入歧要重,可不知为何,沈清喻却觉得极为趁手,他以长刀掩护岳霄的短刃,竟真令冯云君节节败退。

    冯云君的刀,绝没有他的潇湘剑用得那么好。

    他割破了沈清喻的手,却也被岳霄的短刀划伤了肋下。

    他们已纠缠了许久,溯阳花的药力渐渐消失,冯云君肩上剧痛不止,肋下又中了一刀,他的动作已越